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十七条已修改乡规划的修改,由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修改方案,经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后,报区(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