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五条已修改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监督检查业务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土地监督检查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土地监督检查证件后上岗。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27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