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依法有序参与,体现人民的意志。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月2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