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政府政绩和单位负责人实绩的重要依据。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22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