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 生育调节第二十三条已修改病残儿医学鉴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22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