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节约用水第二十六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市政供水浇灌菜地、苗圃、果园和农田。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