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或者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实行动物疫病的区域化管理。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