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第十九条有效弃置的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划分的责任区,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收集、清理,无害化处理运营单位负责收运、处理。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