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和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推广先进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