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五章 罚则第四十三条已修改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