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四十条有效自治机关根据国家民族贸易政策和实际需要,积极争取上级国家机关对自治县的商贸流通企业在投资、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扶持。自治机关在上级国家机关的帮助和支持下,积极发展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和深加工项目,以满足少数民族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