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有效政府采购及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按照国家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