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条例第四十八条已修改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2月21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中医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