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应当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的总结和继承工作,整理、出版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诊治经验文献。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