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条例第三十二条已修改捐献有重要医疗、保健价值的中医药文献、民间验方、秘方和有独特疗效的中医药诊疗技术的,经中医药管理部门审定,由同级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