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抵押第十九条已修改抵押的在建工程竣工并经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当事人应当申请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4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