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四章 选区划分第十九条已修改选区设立选举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选区的选举工作,其组成人员由本级选举委员会任命。选区下设若干选民小组,组长由选民推选。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3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