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四章 选区划分第十七条已修改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3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