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第三章 鉴证程序第十七条已修改价格鉴证机构办理价格鉴证业务时,不得少于二人;业务复杂的,应当由三人以上组成鉴证小组。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