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已修改城市供水企业、城市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服务单位,对于因自身原因造成供水设施跑水、漏水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