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
第六章 询问和质询
第五十三条
已修改
质询案在受质询机关负责人答复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质询即行终止。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
第五十二条
回到全文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