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人和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的办事机构应当提供有关的资料。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