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人才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实信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