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人才应聘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应聘人才离开原单位时,原单位应当按规定办理转递档案和人事关系的手续,出具真实的证明材料。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