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人才招聘第二十条已废止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不得以民族、宗教信仰、性别为由拒绝聘用或提高聘用标准。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不得以招聘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侵害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