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企业因关、停、并、转或缓建、停建,需要超出原核准经营范围进行一次性或临时性商品经营的,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临时手续后进入市场交易。

市场交易商品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