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十三条有效地震灾区的抢险救援队伍、医疗防疫队伍和参与救援的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应当服从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