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七条已修改建设燃气工程,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燃气专业规划。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燃气专业规划同步配套建设燃气设施。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