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规范第四十五条已修改本条例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2005年12月6日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3月31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