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章 职责与管辖第十六条有效被检查的单位对超越监察职权的事项或者违反程序规定的检查,有权拒绝。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2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