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自治旗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族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在教育行政部门中设立民族教育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指导和管理民族教育事务。

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