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自治旗人民政府鼓励教师到鄂伦春族聚居乡、镇学校、幼儿园任教,增加绩效工资。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7月26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