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自治旗人民政府支持、鼓励民族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优先推广民族教育科学研究和改革实验成果,重视和支持各类民族教育教材的编译出版、教学课件的制作及音像资料的开发。自治旗人民政府对在民族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优秀成果的民族教育单位、机构及个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7月26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