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查处专利违法行为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协助、配合,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阻挠。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