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