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九章 奖励和处罚第四十四条已修改鼓励各类组织或者个人建立科学技术奖励基金,奖励为本市科学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