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体育条例/第六章 保障条件第三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