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体育条例/第二章 社会体育第十四条有效工会应当组织开展职工体育活动,发挥所属场馆的作用,倡导和推广适合职工特点的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