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体育条例/第二章 社会体育第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农村体育事业,发挥村民委员会和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作用,遵循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原则,引导、组织农民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体育活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