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藏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十五条有效自治县内普通高中招生时,对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考生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自治机关认真执行上级国家机关制定的统考和定向招生政策,保持适当数量的定向招生名额。自治县报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考生,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放宽录取标准和录取条件的照顾。自治机关应当重视选送人员到高等院校进行培养,对正取考入大专院校的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大学生,给予适当奖励,并为本县籍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创造条件。地方法规 ·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