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工作人员,并且应当有藏族公民担任院长或者副院长、检察长或者副检察长。

地方法规 ·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