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节约用水条例/第四章 再生水和雨水利用第四十一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应当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污水处理厂应当加强再生水利用系统管理,确保再生水利用系统正常运转,水质符合国家再生水水质标准。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