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四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制定和完善旅游产业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和革命传统教育意义的旅游资源,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品牌,发展旅游业。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10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