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草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加强草原的保护、利用和建设,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充分发挥草原资源优势,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黑龙江省草原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