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