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第二十七条有效推行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制度,由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筹集,建立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人身权利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