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第二章 政治权利第十三条有效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应当有计划地推荐妇女干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尊重妇女组织的推荐意见。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