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已废止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急救医疗网络的建设、人员培训和车辆、器械、通讯设备的配置等相关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资助社会急救医疗事业。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