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废止

急救指挥中心应当配备急救指挥车,120网络医疗机构应当配备120专用救护车。

急救指挥车和120专用救护车应当设置统一的通讯设备、灯具、警报器、医疗急救标记和急救设备、设施。

120网络医疗机构应当保证120专用救护车车况良好,接到呼救信息后,在五分钟以内派出救护车。

120专用救护车应当专车专用,不得执行非急救任务。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