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已修改燃气用户改变燃气用途、扩大用气范围、更换或者迁移室内燃气设施等行为应当告知燃气经营企业,由燃气经营企业组织实施或者按照供用气合同的约定执行。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强制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燃气燃烧器具或者强制燃气用户向其指定的销售商购买燃气燃烧器具。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